1月10日下午1时许,一男青年携带一台灰色“康柏”笔记本电脑到位于海淀区蓝旗营的某贸易公司,称要将笔记本电脑卖掉。双方交涉中,公司赵经理觉得此人对电脑配置不懂,而且急于出手,当即提高了警惕。在打开电脑检查时,发现内储有署名中国航空总公司李某的一篇文章。赵通过114查询台查到中国航空总公司的电话,找到李某,李说去年12月20日家中曾被盗,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赵立即打电话向中关村派出所报案,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建涛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建洪供认,12月20日用锯条锯断李家靠楼道走廊窗户上的铁护栏,钻窗入室盗走李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5万元及数条香烟。办案人员通过对他作案手段的分析,判断王一定还负有隐案,遂加大对王的审查力度。在强大的政策攻心的压力下,王先后交待了30起入室盗窃案。
经工作初步查明,自1998年6月份开始,王每天骑自行车在朝阳、海淀、东城、西城的各个居民小区中遛达,借事主上班家中无人时,或打碎窗户玻璃或用随身携带的加力钳和钢锯条将靠楼道窗户的铁护栏弄断,钻窗入室盗窃。自去年6月份至今,王先后共作案30起,已核实21起,窃得现金、首饰、存折、小电器等物,总价值20余万元。